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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

标 准 号: GBZ 36-2015
替代情况: 替代 GBZ 36-2002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等
发布日期: 2015-09-09
实施日期: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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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08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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