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职业卫生>>正文

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标 准 号: GBZ 21-2006
替代情况: 替代 GBZ 21-2002
发布单位: 卫生部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
发布日期: 2006-03-13
实施日期: 2006-10-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8年01月15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亦可参照使用。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