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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式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设计要求

标 准 号: GB/Z 44047-2024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5-28
实施日期: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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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内容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漂浮式海上风力发电机组(FOWT)场址外部条件评估的附加要求,以及确保FOWT工程完整性的基本设计要求。其目的是在机组预期寿命周期期间,提供适当等级的防护,以防止各种风险对机组造成的破坏。  
本文件侧重于FOWT结构构件的工程完整性,但也涉及控制和保护系统的机械装置、内部电气系统和机械系统等子系统。
如果某风力发电机组的漂浮式基础受到水动力载荷作用,并且通过浮力和锚定系统支撑,则该风力发电机组被视为FOWT。 FOWT包含五个主要子系统:风轮机舱组件(RNA)、塔架、漂浮式基础、锚定系统以及不属于RNA的配套机械、设备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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