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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鼓粉盒

标 准 号: HJ 570-2010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等
发布日期: 2010-05-04
实施日期: 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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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8月13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鼓粉盒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成像方式的打印设备所使用的,由新零件,或新零件和再使用零件全新制造的鼓粉盒。
本标准不适用于打印媒体介质尺寸规格为A2(594mm*420mm)以上(含A2)的打印设备以及打印速度大于70(页/分钟)打印设备所使用的鼓粉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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