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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技术规定

标 准 号: GB 9135-198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局
起草单位: 核工业部二院
发布日期: 1988-05-25
实施日期: 198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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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9月15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的设计、建造和运行的最低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对类似反应堆的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亦应参照使用。
本标准中,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的起点是反应堆压力边界接口和其他系统排放管线出口(包括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及可能排出放射性废液的污水池或地漏;它的终点是向环境控制排放的出口,通向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的接口和为了复用而返回贮存池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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