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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总铬的测定

标 准 号: GB 7466-1987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局
起草单位: 北京市环保监察中心
发布日期: 1987-03-14
实施日期: 198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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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10月21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水和工业废水中总铬的测定。试份体积为50ml,使用光程长为30mm的比色皿,本方法的最小检出量为0.2μg铬,最低检出浓度为0.004mg/L,使用光程为10mm的比色皿,测定上限浓度为1.0mg/L。铁含量大于1mg/L显黄色,六价钼和汞也和显色剂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但在本方法的显色酸度下,反应不灵敏,钼和汞的浓度达200mg/L不干扰测定。钒有干扰,其含量高于4mg/L时即干扰显色。但钒与显色剂反应后10min,可自行褪色。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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