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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

标 准 号: HJ 437-200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发布日期: 2008-06-24
实施日期: 2008-07-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1年11月20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压燃式发动机、装用以天然气(NG)或液化石油气(LPG)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1、N2和N3类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机动车装用的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及其车辆的OBD系统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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