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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 准 号: HJ 759-2015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日期: 2015-10-22
实施日期: 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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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19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丙烯等67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其它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过方法适用性验证,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
当取样量为400 ml 时,全扫描模式下,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2 μg/m3~2 μg/m3,测定下限为0.8 μg/m3~8.0 μg/m3。详见附录A。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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