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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标 准 号: HJ 548-2016
替代情况: 替代 HJ 548-2009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发布日期: 2016-05-13
实施日期: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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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年08月26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15 L(标准状态),方法检出限为 2 mg/m3,测定下限为8.0 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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