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环保>>正文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6部分:民用航空企业

标 准 号: GB/T 32151.6-2015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大学
发布日期: 2015-11-19
实施日期: 2016-06-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12日
内容摘要

GB/T3215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以及机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企业可按照本部分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果民用航空企业从事其他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则应按照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