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环保>>正文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标 准 号: HJ 493-2009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发布日期: 2009-09-27
实施日期: 2009-11-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水样从容器的准备到添加保护剂等各环节的保存措施以及样品的标签设计、运输、接收和保证样品保存质量的条款。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等。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