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机械>>正文

木工机床安全 四面铣床和四面刨床

标 准 号: GB 19999-2005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福州木工机床研究所
发布日期: 2005-12-01
实施日期: 2006-07-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11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在规定了四面木工铣床和四面木工刨床的安全技术要求和验证方法,适用于切削实木、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和贴有塑料贴面或贴边的上述材料,最大加工宽度小于等于350mm的四面木工铣床和四面木工刨床(以下简称机床)。
本标准适用与四面木工铣床和四面刨床。
本标准不包括适用于计算机数控机床的电磁兼容的危险。
本标准不适用与:a)工件进给装置(储料装置、储料斗等)的危险。b)未经预先加工的原木的加工机床。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