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割灌机、割草机、杆式修枝锯和类似机具的背负式动力装置的设计和结构方法的安全要求及其试验方法。
本标准叙述了消除或减少使用背负式动力装置所产生的各种危险的方法,但不涉及使用附加机具产生的危险,因此本标准不能单独用于背负式机器有关机械安全的评定而只适用于背负式动力装置本身在性能的评定。
本标准未提出关于减少噪声和振动的技术措施,是因为减少噪声和振动危害的不同方法与生产厂家通过专业书籍或专门机构采纳的技术有关。
本标准的第4章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4740:199M林业机械割灌机、割草机、杆式修枝锯和类似机具的背负式动力装置—安全要求和试验)(英文版)。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编辑性修改,即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引言;
国际标准ISO14740:1998中的“引用标准”中没有列出所引用的欧洲标准“EN563",本标准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这一标准,即等效采用该标准的GB/T18153-20000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