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24134:2006《工业车辆 车辆自动功能的附加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车辆下列自动功能控制装置和控制系统的安全要求:
——转向(直接的机械式导向除外);
——运行;
——起升和下降;
——载荷操纵、例如旋转、前移、摆动、倾斜、夹紧;
——以上动作的组织和/或排序。
本标准应与ISO 3691各适用部分配合使用。
在ISO 3691各适用部分的范围一章中的限制内容也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并且不包含下述情况的要求:
——用来限制驾驶员操作的安全装置(例如高度限位器,速度限制器);
——用恶劣的条件下操作(例如极端的气候、冷藏车、强磁场);
——在符合特殊标准的环境中工作(例如潜在的爆炸性环境);
——电磁兼容性;
——旅客输送;
——搬运载荷时,该载荷的性质可能导致危险情况发生(例如熔融金属、酸/碱、辐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