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阀门的检验试验的术语和定义、检查、检验和补充检验、压力试验、试验结果、压力试验方法、阀门的合格证书和再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和金属组成的金属密封副、金属和非金属弹性材料组成的弹性密封副、非金属与非金属材料组成的非金属密封副的闸阀、截止阀、旋塞阀、球阀、止回阀和蝶阀的检验和压力试验。
经供需双方同意后,也可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阀门。
本标准检验项目范围包括:
———铸件的外观检验;
———壳体试验;
———上密封试验;
———低压密封试验;
———高压密封试验;
———双截断和排放密封试验;
———高压气体壳体试验。
目录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 1
4 检查、检验和补充检验 2
4.1 在阀门制造厂内的检查 2
4.2 在阀门制造厂外的检查 2
4.3 检查通知 2
4.4 检查范围 2
4.5 检验 2
4.6 补充检验 2
5 压力试验 2
5.1 试验地点 2
5.2 试验设备 2
5.3 试验要求 3
5.4 试验压力 4
5.5 试验持续时间 5
6 试验结果 5
6.1 壳体试验、阀杆密封和上密封试验 5
6.2 密封试验 5
7 压力试验方法 6
7.1 总要求 6
7.2 壳体试验 6
7.3 上密封试验 6
7.4 低压密封试验 6
7.5 高压密封试验 7
7.6 双截断和排放阀的高压试验 7
8 阀门的合格证书和再试验 7
8.1 合格证明 7
8.2 重新试验 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API598:2009章条编号对照表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API598:2009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