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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系统和热泵 安全和环境要求 第1部分:基本要求、定义和分类

标 准 号: SB/T 10345.1-2012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中国制冷学会、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
发布日期: 2012-08-01
实施日期: 201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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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9日
内容摘要

SB/T10345的本部分规定了下列情况中关于人身和财产(不包括贮存货物)的安全要求,以及局部和全球环境的要求:
a) 各种大小的固定式或移动式制冷系统,包括热泵;
b) 二次冷却或加热系统;
c) 上述制冷系统的安装位置。
本部分适用于新制冷系统和现有制冷系统更换制冷剂与压力容器的改装,也适用于现有系统的维护、检修、操作、回收、重新使用和处置。
本部分只有部分章节和条款可适用于制冷剂充灌量少的制冷系统。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空气或水作为制冷剂的制冷系统;对于使用附录D中未列出的制冷剂的制冷系统,只要这些制冷剂的安全分类尚未确定,本部分也不适用。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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