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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气设备 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标 准 号: GB 9706.25-2005
替代情况: 替代 YY 0089-1992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发布日期: 2005-10-10
实施日期: 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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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2.101所定义的心电监护设备的忖用安全要求,以下简称设备。遥测监护设备,动态监护设备(“Holter”)和其他记录不属于本专用标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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