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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氮冷冻外科治疗设备

标 准 号: YY 0677-200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研究所、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发布日期: 2008-10-17
实施日期: 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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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液氮冷冻外科治疗设备的范围、定义和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冷剂为液氮,利用其汽化相变潜热制冷,且液氮存贮器容量大于1L的冷冻外科治疗设备。治疗设备主要对靶组织产生低温,用于冷冻坏死、冷冻阻滞、炎性反应及冷冻粘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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