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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中添加剂量的测定方法 第6部分:咪唑烷基脲

标 准 号: YY/T 1416.6-2021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3-09
实施日期: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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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04月17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添加剂中含咪唑烷基脲的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采集容器)中咪唑烷基脲添加剂量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咪唑烷基脲添加剂的采集容器。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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