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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指南

标 准 号: T/CGMA 033001-201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10-01
实施日期: 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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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压缩空气站设备和系统要求、运行要求、能效分级、检测方法及综合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相交流电源,电压不超过10kV,由电动机驱动、单机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18.5kW、排气压力在0.3MPa~1.6MPa范围的空气压缩机组,供气量大于或等于4m3/min和空气压缩机组总运行功率大于或等于37kW的压缩空气站。排气压力低于0.3MPa空气压缩机组的压缩空气站,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空分站和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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