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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9部分:锻造高氮不锈钢

标 准 号: YY 0605.9-2015
替代情况: 替代 YY 0605.9-2007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百慕航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3-02
实施日期: 201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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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代替YY 0605.9-2007《外科植入物 金属材料 第9部分:锻造高氮不锈钢》。
本标准规定了外科植入物用含氮量为0.25%~0.50%的不锈钢的化学成分、完全退火状态下的显微组织、耐腐蚀性、力学性能及相应试验方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外科植入物,且符合标准成分要求的不锈钢钢棒、钢丝、钢板和钢带等,取自成品试样的力学性能可不遵循本标准。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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