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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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中英文表格)【作废】

标 准 号: SH/T 3503-2007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燕山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发布日期: 2007-11-14
实施日期: 20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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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9年10月26日
内容摘要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工验收,即工程施工阶段设计、采购、施工及检测等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交工技术文件编汇、组卷和交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规定。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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