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石油>>正文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作废】

标 准 号: CJ 50-2008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波万安股份有限公司等
发布日期: 2008-02-29
实施日期: 2008-08-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09年10月29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以下简称调压器)的分类及型号编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压力为0.03MPa~1.56MPa,出口压力为2.80kPa±0.50kPa,额定流量小于或等于2m3/h,使用环境温度为-20℃~45℃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以下简称家用调压器);以及进口压力为0.03MPa~1.56MPa,出口压力为2.80kPa±0.50kPa或5.00kPa±0.90kPa,额定流量小于或等于3.63/h,使用环境温度为-20℃~45℃的非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以下简称非家用调压器)。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