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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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作废】

标 准 号: SY/T 0612-2008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发布日期: 2008-06-16
实施日期: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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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03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原则,适用于天然气中H2S含量大于或等于5%(体积分数)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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