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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钻井指重表

标 准 号: JJG(石油)03-1999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起草单位: 大庆石油管理局第六采油厂
发布日期: 1999-11-11
实施日期: 2000-05-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05日
内容摘要

     电子压力计外观无锈蚀和损坏,并应有制造厂名、型号、产品编号、出厂日期、测量范围、工作温度范围、CMC标志。
     记录仪应能直观显示压力值,并具有打印、存储功能。
     密封性:在规定条件下检定,检字后的各密封部位无渗漏现象,电子压力计应能正常工作。
     稳定性:在规定条件下检定,检定后示值允许误差符合表1规定。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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