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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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作废】

标 准 号: SH 3004-1999
发布单位: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起草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
发布日期: 1999-04-15
实施日期: 199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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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06日
内容摘要

      为了在石油化工企业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产品质量、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能源提供必要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对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装置,其运行状态与主要参数应进行集中监控。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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