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特种设备>>正文

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作废】

标 准 号: GB 24160-2009
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重庆益峰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发布日期: 2009-06-25
实施日期: 2010-01-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26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内胆环向缠绕气瓶(一下简称:缠绕气瓶)的形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涂敷、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为20MPa或25MPa,公称水容积为30L~450L,工作温度为-40℃~65℃,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的缠绕气瓶。
       按标准制造的缠绕气瓶仅哟跑那个于重装符合GB18047的车用压缩天然气,用作汽车的燃料,固定在汽车上使用;使用条件中不包括因外力等引起的附加载荷。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