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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锅炉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标 准 号: JB/T 1626-2002
替代情况: 替代 JB/T 1626-1992
发布单位: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发布日期: 2002-12-27
实施日期: 200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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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4月06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产品型号编制的方法。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大于0.04MPa,但小于3.8MPa,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1t/h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MPa的固定式钢制热水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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