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材料、设计、制造、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出厂资料等。
本标准适用于内径小于或等于4 800 mm设计压力0.1 MPa~1.6 MPa设计温度-54 ℃~120 ℃设计压力与内径乘积小于或等于2.40 MPa·m 的固定式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a)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
b) 正常运行工作压力小于0.1 MPa的容器(包括在进料或者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等于0.1 MPa的容器);
c) 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或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