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玻璃耐化学浸蚀性和耐温度变化性试验方法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第43号法规(ECE R43-88)《关于就安全玻璃及玻璃材料批准机动车及挂车的统一规定》中有关复合玻璃塑料材料耐化学浸蚀性和耐温度变化性试验方法两部分内容进行编制的。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与ECE R43号法规等效。标准适用的复合玻璃-塑料材料(glass-plastic safety glazing material)是指由一层或多层玻璃与一层或多层塑料材料胶合而成的安全玻璃材料,安装后,朝向乘客的一面为塑料材料。本标准通过上述两项试验方法,考察复合玻璃塑料材料暴露在汽车内常见的化学气氛环境中(如车窗清洗剂)和温度变化条件下的稳定性。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彪、杨建军、莫娇、韩松、王映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复合玻璃-塑料材料的耐化学浸蚀性和耐温度变化性试验方法。适用于汽车用复合玻璃-塑料材料。
2 耐化学浸蚀性试验
2.1 试验目的
确定复合玻璃-塑料材料的内表面暴露在车辆内部常用的化学物质环境中(例如清洗剂等),有无明显的品质变化。
2.2 用于试验的化学物质
2.2.1 无磨料肥皂液
去离子水中含1%(m/m)的油酸钾溶液。
2.2.2 车窗清洗液
浓度各为5%~10%(m/m)的异丙醇、二丙乙醇-甲基醚和重量浓度为1%~5%(m/m)的氢氧化氨的水溶液。
2.2.3 变性酒精
10体积的乙醇中含1体积的甲醇。
2.2.4 汽油
50%(V/V)的甲苯,30%(V/V)的2,2,4-三甲基戌稀,15%(V/V)的2,4,4-三甲基-1-戌稀和5%(V/V)乙醇的混合液。
2.2.5 煤油
50%体积的n-辛烷和50%(V/V)的n-癸烷混合液。
2.3 试验程序
将边长180mm×25mm的试样在上述2.2 规定的各种化学物质中试验。每种产品及每次试验,均应使用新试样。
每次试验前试样应按厂商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清洁处理,然后在温度为23℃±2℃,湿度为50%±5%的环境下放置48h,试验全过程均应保持此环境条件。
试样应完全浸没在试验液中,并保持1min,然后取出,并立即用洁净的吸水棉布擦干。
2.4 试验结果
检查试样有无软化、胶粘、龟裂或明显失透现象。
3 耐温度变化性试验
3.1 试验目的
确定复合玻璃-塑料材料在温度变化条件下的稳定性。
3.2 试验程序
将边长300mm×300mm的试样放在温度为-40℃±5℃的箱内6h,然后放在温度为23℃±2℃的空气中1h或直到试样达到温度平衡,将试样放在温度为72℃±2℃的循环空气中3h,取出后将试样放在温度23℃±2℃的空气中,冷却至该温度。
3.3 试验结果
检查试样有无裂纹、发雾、脱胶或其他显著的缺陷。
4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中应说明:
a)安全玻璃的种类;
b)试样数目;
c)试样厚度;
d)试验时的温度、湿度;
e)试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