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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

标 准 号: JT/T 451-2009
替代情况: 替代 JT/T 451-2001
发布单位: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浙江海事局
发布日期: 2009-01-24
实施日期: 20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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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07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各类码头的等级划分,溢油应急设备的配备原则、配备数量和种类、配备基本要求以及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装卸油品、散杂货、集装箱的码头、泊位和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拆解的单位(除装卸油品的码头、泊装卸站外,其余简称“其他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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