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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汽车维修安全技术要求

标 准 号: DB31271-2002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上海市汽车维修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02-02-10
实施日期: 200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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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24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汽车维修(包括在在用汽车上安装燃气供给系统专用装置)作业的基本条件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汽车燃气供给系统专用装置的维修(包括在在用汽车上安装燃气供给系统专用装置)、燃气汽车的常规维修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气汽车燃气供给系统专用装置中车用气瓶(含与气瓶相连的集成阀)的维修、检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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