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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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交通安全标志【作废】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起草单位: 上海河口海岸科学研究中心、上海市地方海事局、江苏省航道管理局等
发布日期: 2008-04-07
实施日期: 20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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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10月08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交通安全标志的分类、形状和尺寸、字体、颜色和图案、设置原则、安装方式、构造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通航水域设置的交通安全标志。海港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可参照该标准的规定,我国与其他国家订有协议的过境河流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是,经协商一致,也可参照该标准的规定。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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