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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III阶段)

标 准 号: GB 18176-2007
替代情况: 替代 GB 18176-2002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起草单位: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总公司等
发布日期: 2007-04-25
实施日期: 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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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年02月17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或三轮轻便摩托车工况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和三轮轻便摩托车第Ⅲ阶段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整车整备质量不大于400kg、发动机排量不大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两轮或三轮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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