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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船舶运输煤样的人工采取方法

标 准 号: DL/T 569-2007
替代情况: 替代 DL/T 576-1995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07-07-20
实施日期: 200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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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年09月28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到达电厂的汽车、船舶运输的商品煤的人工取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船舶运输的商品煤进行人工取样。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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