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11564-1998废止。新申请型式检验的回复反射器,应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回复反射器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汽车和挂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回复反射器。
本标准代替GB
11564-1998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与前版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前版第3章“定义”中的有关条款;
———修改了前版第4章“技术要求”中的有关条款;
———修改了前版第5章“试验方法”;
———删除了前版4.5中g)光学性能的经时稳定性试验和h)不褪色性试验;
———增加了IB类和ⅢB类回复反射器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