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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 豆腐

标 准 号: NY 5189-2002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农业部大豆及大豆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
发布日期: 2002-07-25
实施日期: 200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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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07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豆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豆饼、豆粕为原料生产加工的无公害食品豆腐。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转基因大豆、豆饼、豆粕为原料生产加工的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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