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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副产品

标 准 号: NY 317-1997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 吉林农业大学
发布日期: 1997-08-27
实施日期: 1998-03-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鹿角、鹿肉、鹿筋、鹿鞭、鹿尾、鹿胎、鹿茸血、鹿血、鹿骨、鹿角盘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鹿角、鹿肉、鹿筋、鹿鞭、鹿尾、鹿胎、鹿茸血、鹿血、鹿骨、鹿角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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