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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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送审稿】

标 准 号: GB 50016-2012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 2012-××-××
实施日期: 2012-××-××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2年10月24日
内容摘要

1.0.1 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厂房;
2 仓库;
3 民用建筑;
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6 可燃材料堆场;
7 城市交通隧道。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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