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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4部分:化学监测子系统

标 准 号: DB11/646.4-2009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亚太安讯网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09-07-08
实施日期: 2009-08-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1年03月24日
内容摘要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化学监测子系统的组成形式、系统设置、系统功能和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的化学监测子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并可指导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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