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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运行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

标 准 号: DB33/800-2010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嘉兴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发布日期: 2010-09-19
实施日期: 20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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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4月16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能效限额、运行监测指标、监测计算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炭、油、气为燃料的锅炉,其参数为额定蒸汽压力0.1 MPa~9.80 MPa,且额定蒸发量1 t/h~220 t/h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压力0.1 MPa~1.60 MPa,且额定出力为0.7 MW~29 MW的热水锅炉;额定出力0.7 MW~29 MW的有机热载体炉(只设定运行监测指标)。
    本标准不适合余热锅炉、电加热锅炉。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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