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重庆市商业建筑的发展,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并结合我市的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大型商业建筑各种业态发展和商场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大型商业建筑。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大型商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4一般规定
4.1总平面布置
4.2消防扑救
4.3防火间距
4.4内部装修
4.5地下大型商业建筑
5防火与防烟分区
5.1防火分区
5.2防烟分区
6安全疏散
6.1商业营业厅内的疏散通道
6.2商业营业厅的疏散距离
6.3安全出口
6.4疏散楼梯间和避难空间
6.5消防电梯
7消防设施
7.1消防给水
7.2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7.3消防电气
本规范用词和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