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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水消防系统设计规范

标 准 号: DGJ32/J92-2009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江苏省建设厅
起草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
发布日期: 2009-12-03
实施日期: 2010-01-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1年11月14日
内容摘要

    为了防止和减少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使民用建筑的水消防系统设计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结合江苏地区的消防特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地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的水消防系统设计。工业建筑和其他特殊建筑可参照执行。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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