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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标 准 号: DB12/T 688-2016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天津市优耐特汽车电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12-30
实施日期: 2017-02-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8年02月03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管理、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通用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和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的实质审查和管理。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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