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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

标 准 号: DB4420/T 53-2024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中山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6-11
实施日期: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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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内容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过程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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