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群城际铁路(简称“城市群城际”)设计的基本规定、总体设计、客流预测、运输组织与运营管理、车辆、限界、线路与站场、轨道、路基、桥涵、隧道、牵引供电、电力、通信、信号、信息、安全防护
与监控、车站建筑、车站结构、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水排水、防灾、站台门与站内客运设备、控制中心、车辆
基地与综合维修、综合接地、环境保护、综合交通一体化和智能化与绿色低碳设计。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设计速度 160 km/h~200 km/h 的钢轮钢轨、标准轨距、交流供电的城市群城际工程设计。设计速度分为 160 km/h 和 200 km/h 两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