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HSE方针及承诺
(一)HSE方针
为实现“建一栋楼房树一块广告,干一项工程交一方朋友”的企业宗旨,遵循“改革、安全、质量、效益兼顾”的企业方针,实现环境、安全、效益同步发展,项目部承诺遵守以下HSE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遵法守规 关爱生命
建筑与绿色共生 发展和生态谐调
这些方针作为项目部工作指南,致力于提供和保持一个安全、健康、环保的工作场所;通过员工培训,提高其HSE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员工之间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项目部将持续关注、报告、消除安全隐患,制止并改善危险的作业环境和工作条件。
(二) HSE承诺
本项目的管理将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在所有的业务领域对HSE的态度始终如一;全面遵循业主和总承包商HSE管理程序文件的要求,为保证HSE
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并向社会公开我们的HSE表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提高项目的HSE管理水平。
(三)HSE目标
1.职业健康与安全目标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具体为:
●伤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隐患整改率:100% ;
●有害作业点污染物处理率:100% ;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
●
培训率:100% 。
2. 环境目标
保护自然资源,把对环境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强重复利用将浪费尽可能降低,与社会公众和地方政府保持开放式的沟通。
环境目标具体为:
●废水定点排放率达100% ;
●固体废物定点排放率达100% ;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和监督,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节能降耗。
二、HSE培训与教学
施工现场HSE培训和教学工作由项目安全科和劳资教育科负责。
在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根据国家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编制HSE方案。
1)员工入厂前、上班前、调换新岗位上岗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都要进行HSE教育与培训。
2)员工入厂教育
a)员工在入厂前均需经项目部HSE培训(4小时)合格,并办理入厂许可证后方准入厂及上岗工作。
b)教育内容包括:
l政府、业主及项目部有关HSE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l现场安全纪律;
l典型事故的教训和紧急状态处理,以及事故报告的规定;
l本岗位HSE操作规程;
3)每日班前教育:每日作业前由班组长根据组员当天的作业任务、任务环境、所用工机具情况安全注意事项。
4)调换工作岗位的HSE教育
此项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包括:
l新的工作程序、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
l潜在危险的确认;
l预防事故措施;
5)管理人员的HSE培训:公司在年初或年末一般都举行1-2期的专业管理人员HSE培训班。
6)特种作业人员HSE培训:特种作业包括:起重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作业、电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NDT作业、喷砂作业、化学品清理等。
根据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规定,起重工、架子工、焊工、电工已经过了政府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对NDT作业,喷砂作业、化学品清理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针对作业人员由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工程部组织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且定期在施工现场举办HSE培训(2小时/月/人)。
7)其它形式的HSE教育
l结合施工需要,举办HSE培训班、HSE技术讲座等,向职工传授HSE知识;
l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使职工掌握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故再发生;
l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教育,以免酿成事故;
l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紧急事故演练,提高职工应变能力。
8)以上各种形式的
和培训均要填写统一格式的安全记录。
三、HSE组织与职责
3.1项目HSE管理组织机构图
3.2项目部HSE管理组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业主制定的原则和指示,以及中国有的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及时调整有关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面的程序与规定,并强化管理使之始终处于有效受控状态。
2)负责HSE
和培训工作,对生产岗位职工、管理人员、分层次进行
培训。
3)负责HSE的日常检查工作,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检查施工过程中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HSE的要求。
4)负责对所属施工队、班组、个人的HSE工作实施奖励和惩罚。
5)健全HSE例会制度和施工现场系统专业会议制度,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3、HSE的监督和检查
(1)本工程的所有工作都在有经验的合格的精力充沛的安全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所有安全人员完全熟悉与本人负责工作相关的健康和安全法规,通晓现场事故处理程序及本身职责,熟悉IPMT现场条例、安全规定、工作许可要求及各种作业程序。
(2)本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由项目经理或安全经理组织的HSE检查。
(3)各施工队每天进行一次HSE检查。
(4)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部进行各类专项HSE检查。
(5)各施工班组应认真进行作业中的HSE自检,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安全监督人员要坚持巡检,及时纠正和处罚违章行为,安全监督人员跟踪所属项目建设全过程,注重关键环节管理监督。要对各自负责区域进行旁站监督,确保监督面达100%。
(7)HSE检查的内容主要为个人防护、施工机具、车辆、安全用电、脚手架、高处作业防护、防火防爆、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
(8)进行HSE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问题的整改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9)隐患整改
1)对业主和业主公司提出的问题及项目部HSE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隐患要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安全人员要进行复检。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项目安全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3.4项目HSE例会
(1)项目部安全经理主持每周的HSE例会,各部门负责人、安全人员参加,必要时可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内容为总结上周HSE工作,部署本周HSE工作要点,协调各部门、各施工队有关HSE问题等。
(2)项目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HSE例会,项目部安全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人员参加,进行HSE工作总结和安排,协调、解决各部门间的HSE 问题。
(3)根据现场实际和工作需要,可另行召开专题HSE会议。
(4)HSE例会及专题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3.5 HSE管理奖罚细则
1.为了加强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避免和消除公司财产损失和环境的破坏,督促施工队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根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绩效奖惩办法及业主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项目部设立安全奖罚制度,每周考评,月底汇总予以兑现,由安全部门提出,项目经理批准,对施工队及有关人员给予奖罚;罚款单交受罚单位和财务部门各一份,待月底从工程款(或工资)中扣除。
3.由业主、监理组织,各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大检查,发现施工队有“三违”作业及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对项目部进行罚款的,罚款金额除由个人及施工队承担外,项目部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个人及施工队进行适当处罚。
4.对发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因素,并及时报告或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及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经核实后,由安全部门提出奖励建议,项目经理批准,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5.具有以下情形的给予从重处罚: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书面通知不按时整改的;
﹙2﹚布置的工作经多次催促无动于衷的;
﹙3﹚多次违章的;
﹙4﹚不服从项目管理,用言语或行为威胁管理人员。
6.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业主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本细则未设及到的,对安全生产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由项目安委会讨论决定。
8.在施工生产中,没有设置以下安全措施的,给予单位或个人20-200元的罚款:
﹙1﹚对临边洞口未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的;
﹙2﹚交叉作业时无可靠的隔离和设置警戒的;
﹙3﹚未经允许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的;
﹙4﹚未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设置防护措施的;
﹙5﹚危险作业未按规定办理作业票或未按作业票上内容落实防护措施的。
9.作业人员有以下不安全行为或未能做到以下规定要求的,给予单位或个人10-100元的罚款:
﹙1﹚上岗作业前未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部门
的;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各工种根据本工种作业的内容,穿戴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3﹚进入施工现场前饮酒者的;
﹙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5﹚不按规定的行走路线攀爬或乘座运货吊篮上下的;
﹙6﹚在进罐、动火、动土、射线、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尚未办理作业票证的;
﹙7﹚在无保护措施下在管架、管道上行走或作业的。
10.施工队或班组有以下不作为行为的,给予单位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下发停工令:
﹙1﹚施工队接到安全员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反馈的;
﹙2﹚危害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前也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3﹚施工队周一未开安全例会的或未将例会内容和参加人员报安全部门的;各班组每天未召开班前安全会并保存好记录的;
11.有以下用电不安全行为或状态的,给予20-200元的罚款:
﹙1﹚未按“三相五线”制配线、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2﹚过道电源线未采取埋地或架空方式进行,无保护措施的;
﹙3﹚照明线使用护套线的;
﹙4﹚电源线未从配电箱接线口进出的;
﹙5﹚使用老化、破皮未包扎电源线的;
﹙6﹚电焊机把线地线裸露、电焊机未搭设电焊机棚的;
﹙7﹚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8﹚每台固定用电设备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失灵,用电设备无接地措施的;
﹙9﹚拉闸检修时,未做到一人检修、一人监护的;
﹙10﹚每周一次未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也无检查记录的;
﹙11﹚配电箱内各配电线路未进行编号和注明用途的。
12.在高处作业时,有违反以下登高作业管理规定的,给予单位或个人10-100元的罚款:
﹙1﹚对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未进行体检便安排进行作业的,
﹙2﹚患有高血压、贫血病、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等人员不适合高空作业而从事高空作业的;
﹙3﹚作业人员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的;
﹙4﹚随身携带的工具未放在工具袋内;
﹙5﹚向上、向下抛、扔工具、物料的;
﹙6﹚高处可能坠落的物体特别是易滚动的物体未及时固定或清除的;
﹙7﹚设备孔洞、临边未加设防护栏杆,必要时也未悬挂安全网的;
﹙8﹚夜间施工没有充分的光照强度的;
﹙9﹚在用的梯子有缺档的,垫高使用的、上端未扎牢的、下端未采取防滑措施的。
13.在动火作业时,违反以下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给予单位或个人20-200元的罚款:
﹙1﹚在禁火区域动火没有办理动火证或办有动火证措施没有落实的;
﹙2﹚在禁火区、物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的;
﹙3﹚动火点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可燃物没有清除或进行隔离措施的;
﹙4﹚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距明火不足10米、瓶距不足5米的;
﹙5﹚将气瓶放在烈日下曝晒没有遮阳措施的;
﹙6﹚乙炔瓶在使用时没有立放、没有装阻火器的;
﹙7﹚垂直交叉作业不能避免时,没有采取隔离措施的;
14.吊装作业时,未遵守以下吊装作业管理规定的,给予10-100元的罚款:
﹙1﹚吊装作业,起重司机、(指挥、司索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2﹚吊装作业区域未用警戒线进行警戒、未设安全监护人的;
﹙3﹚未按照“十不吊”的要求进行吊装作业的;
﹙4﹚吊物没有放稳或固定(焊接)牢固后便摘钩的;
﹙5﹚吊装前没有检查和清理吊件上的杂物的;
﹙6﹚吊装前,未对钢丝绳、索具、吊车进行检查和试吊的;
15.使用机械设备时,未遵守以下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给予20-200元的罚款:
﹙1﹚进场的机械设备未进行报检的;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3﹚机械设备未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未悬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