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据《中国消防》报道:
2.1入厂前HSE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2.1.1国家有关HSE领域的法令、规定。介绍以宪法法为基础,以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我国现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体系的构成。介绍宪法、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主要法律、法令和相关条款,重点介绍和从业人员个人的权利、义务相关的条款。
2.1.2施工现场状况。介绍装置(设施)的生产特点,如工艺流程、介质、工艺条件等。全面介绍装置(车间)存在的危害因素,同时指出由于从业人员违章施工作业对装置(设施)的安全生产可能产生的危害。通过教育使承包商从业人员对施工现场有充分的认识。
2.1.3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目前各企业已建立起一套较完善的直接作业环节安全
,这个体系的核心就是作业许可证管理。因此应全面系统地介绍各类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许可证的签发程序,明确“无作业许可证不得从事任何作业”。作业许可证有安全用火、高处作业、进设备作业、用电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行车管制以及一般作业共八项,其中一般作业包含了前七项作业以外的所有其它作业。
2.1.4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对系统内外有关承包商从业人员发生的事故安全的分析,引导他们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以及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1.5安全技能。在防火方面,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火灾状况,介绍防火的基本措施,灭火的基本方法、常见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在防人身伤害方面,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害因素(毒物、粉尘、噪声、电磁辐射等),说明这些危害因素对人体侵害出现的症状、预防措施以及遭受侵害后的应急措施。
2.1.6告知事项。必须穿戴的劳保用品;施工中禁止动用装置的仪表、仪器、阀门等设施;不得在装置检修施工现场休息、逗留;进入易燃易爆区域装置应关掉手机和BP机;火警电话、急救电话、气防急救等特别电话号码;遇紧急情况(着火、人身伤害等),应立即通知所在装置的甲方人员,并拨打特别电话;必须进行安全承诺。
2.2作业前HSE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针对作业地点或装置的特点、危险性、危害性及周围设施的安全、环保及工业卫生情况进行教育。内容应包括:所在装置(设施)的生产概况;主要危险危害困素及预防措施;施工现场可以使用的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等的使用方法和具体位置;施工中承包商从业人员应履行的禁止行为事项;安全施工方案和预防事故措施。
作业前HSE教育和入厂前HSE教育在内容上既要有所侧重,又要有所重叠。入厂前HSE教育着重于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以及对人员的危害困素、各类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等;作业前HSE教育应着重于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教育,以现场教育为主,课堂教育辅助。两者都应全面地介绍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承包商从业人员的行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