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实施内部审核,验证管理处的各项管理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达到规定的目标,形成自我完善机制,确保管理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有效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内部审核工作的控制。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组织、领导内部审核工作。
3.2 政工科为内部审核的负责部门,审核组具体实施内部审核。
3.3 各科室、单位配合内审工作,并负责对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 工作程序
4.1 年度审核计划
为保持内部审核活动的持续性,政工科根据 的实际运行状况,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处长批准。
4.2 审核频次及要求
内部审核为滚动审核,每季组织一次,与管理处的季度检查相结合,每12个月至少完成一次完整的滚动;如遇特殊情况(如外审前需要全面审核时),管理者代表报处长同意后,可适时安排临时审核。
4.3 审核准备
4.3.1每次审核(季度检查)时,由处长任命审核组长和审核成员。审核组成员应由具备内审员资格的人员组成。
4.3.2 审核组长编制审核实施计划,经处长批准后,由政工科在审核(检查)开始前一周通知到各受审核部门和单位。审核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审核目的、范围;
2) 审核依据;
3) 审核组的组成;
4) 审核日程安排和审核分工安排(审核员不参加本部门的审核);
5) 审核注意事项。
4.3.3 组长组织审核员熟悉有关审核文件,编制检查表。
4.4 审核实施
4.4.1 首次会议
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管理处领导、各被审核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
1) 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2) 重申审核计划;
3) 介绍审核程序和方法;
4) 协调审核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