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4月份以来,徐州矿务集团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了质量标准化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
工艺创新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的技术含量,为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实践证明,质量标准化创新是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
一、质量标准化创新的标准和考核奖惩办法
为了鼓励创新,徐矿集团制订了《关于推进质量标准化创新活动和嘉奖激励的暂行规定》,明确了质量标准化创新的标准和考核奖惩办法。
1.标准
徐矿集团质量标准化创新着眼于点面结合,从点上做起,又称创新点。 所谓创新点,即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含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的管理制度)。
管理创新指在管理上有独特做法,达到提高管理效率、简化管理程序的目的,且有普遍推广价值的新制度和新办法。
技术创新指在技术上有新的发明创造,并适用于生产现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且有推广价值。
工艺创新指在工艺上有改进,达到提高劳动工效、降低工人劳动强度、减少施工工序、提高安全系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在相似条伺:下有推广价值。
2.考核办法
对创新点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由技术先进性、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创新工作的难易程度、可推广性和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五部分组成,各占20%。
3.奖惩
(1)前三名奖:集团公司每季度在质量标准化评级达到部级并且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矿井中,按照创新点分值评出前三名,即质量标准化矿井前三名,在原质量标准化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对前三名分别嘉奖4、3、2万元。
(2)创新点单项奖:每季度在未进入前三名的矿井中设(有推广价值的)创新点单项奖3个,每个嘉奖1000元。
(3)无创新点单位罚款:对季度内没有创新点的矿井视为质量标准化工作较差的矿井,罚款5万元。
二、质量标准化创新点申报和评选程序
1.申报
(1)季度初,各矿基层单位发动各方面人才集思广益,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本着技术创新、工艺改革、提高效益的原则,提出创新的思路和实施措施,组织开发,并将创新计划报矿有关业务技术部门。
(2)矿组织有关人员对基层上报的创新计划的可行性、实用性、创新性进行评估、筛选后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同时对基层单位创新计划的实施给予技术指导。
2.初验
季度末,集团公司组织各专业人员在季度质量标准化验收时,对各矿上报并完成的创新点进行验收,筛选出属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创新点。
3.公示投票
集团公司将经过初验的各单位的创新点的内容简介上网公示(不公布创新单位),由各矿投票,评选出自己认为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创新点。
4.专家评审
集团公司组织专家组分专业对经过投票选出的创新点按照考核的内容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技术先进性占20分(国际领先100%、国内领先90%、省内领先80%、局内领先70%);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占20分(极重要100%、重要90%、一般80%);创新工作的难易程度占20分(很难100%、难90%、一般难80%);可推广性占20分(可在全公司推广100%、可在相对条件矿井推广80%、在极少数矿井推广50%);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占20分(显著100%、一般80%)。
专家评审打分汇总后,即对经过集团公司季度验收达到部级质量标准化水平的矿井按创新点总分排名评出一、二、三名,同时在四、五、六名中各选出一个优胜创新点。